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
@新華視點:【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這是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從總體要求到分類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國資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方面提出國企改革目標和舉措。 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國基本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國資管理體制、現代企業制度、市場化經營機制,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并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分類考核,推動國有企業同市場經濟深入融合。 針對國有企業存在的制約不足的問題,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大力推動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創造條件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 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目標是促進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行效率。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 解讀 多方期盼已久的國企改革方案終于“落地”。 9月13日下午,被稱為“國企改革頂層設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對外公布。 這份《指導意見》長達20頁,分八大章節三十項內容,前三項內容分別闡述了國企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從第二章節起對多個改革方案進行概括性闡述。其中,在分類監管、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股權多元化、國企重組整合、整體上市等方面亮點頻現。 按照《指導意見》定下的目標,本輪國企改革給出時間表:2020年國有企業在關鍵性領域取得階段性成果,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培育大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骨干國有企業。 安信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徐彪總結說,《指導意見》中所體現的國企改革的整體目標,一共有四大要素:完成公司制改革、完善監督制度、提升國資配置效率、黨建全面加速。 方案公布時間為何一再推遲 《指導意見》多年前就已開始討論,從今年6月份開始,股市的巨幅動蕩更是讓外界對《指導意見》的出臺充滿期待。 國資委新聞中心首席專家、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表示,國企改革方案從2013年底便開始起草,一直在修改之中,沒有出臺的原因很重要的是觸及到各方利益,需要平衡,統籌考慮,需要征求意見,形成最大公約數。 “從《指導意見》的行文來看,不難發現一些各方利益的平衡結果。”上海天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表示,其中一點就是文件提出國資監管體系要從啥都管轉變為“以管資本為主”,主要思路是推廣國有資本運營、投資公司。以后國資委主要管國資投資、運營公司,然后由國資投資、運營公司出面對國有企業履行股東職責。 “從文件對國資監管體系的表述來看,沒有傳遞出來各級國資監管部門需要進行大幅調整的信號,國資監管體系留有未知。”祝波善說。 最大亮點在哪里 在安信證券分析師徐彪看來,這份文件的亮點是國資委從“管人管事管資產”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 徐彪分析,以往很長一段時間里,國有企業的管理存在兩種模式。一種模式是國資委的管理模式,管人管事管資產,說直白點就是“婆婆模式”。還有一種是匯金管理模式,以管資本的匯金公司依據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對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他看來,以后國資委主要管國資投資、運營公司后,各級國有企業,以后上面的“婆婆”會逐漸變成上述兩類公司。因為如果不是為了進一步簡政放權市場化,壓根沒必要增加這么一個層級。 徐彪分析,國有資本運營、投資公司未來不管企業經營決策,就是搞資產整合和資本運作:退出賣掉一批公司,重組整合一批公司,然后創新投資一批公司。有人總結這類似“淡馬錫”模式。 徐彪個人猜測,賣掉的主要集中在商業類,重組整合主要集中在公益類以及部分關系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和命脈的商業類,創新投資則主要集中在前瞻性戰略性產業。若如此,資本市場將會多出很多話題。 而在祝波善的眼中,這份文件的最大亮點還是“分類監管”。 《指導意見》指出,對于國企分類改革,將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并對于商業類、公益類的企業推進國企改革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商業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企,原則上都要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本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并著力推進整體上市。 海通證券[-1.76% 資金 研報]宏觀分析師姜超也表示,這輪國企改革重點是對國企產權層面的改革,分類監管是國企改革的第一槍。 定調混合所有制改革爭論 在強調資本的重要性的同時,《指導意見》還將長期以來外界聚焦的重點——發展混合所有制提在了重要位置,包括非國有資本參股、員工持股等。 《指導意見》提出,在發展混合所有制方面,將堅持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員工持股將堅持試點先行,在取得經驗基礎上穩妥有序推進,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基礎要素貢獻占比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支持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技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 祝波善認為,這份文件出臺后,意味著過去出現過多次變化的“國企混改”之爭有了定論,此次國企改革所提出的發展混合所有制肯定不是過去社會上所理解的改制。 而徐彪在這點上對文件的解讀為,“穩妥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也有觀點認為,對于改制,文件中更為值得關注的一點是,允許將部分國有資本轉化為優先股,在少數特定領域探索建立國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因為“這為一些較為老大難企業獨辟蹊徑。” 無論外界如何解讀,在經濟步入“新常態”這一大背景之下展開的本輪國企改革,毫無疑問已經進入“深水區”。 市場普遍預期,《指導意見》之后,伴隨著“1+N”國企改革系列文件中“1”的出臺,國企改革將從政策探討和部分試點轉入全面推廣與深化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