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援助事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完善法律援助事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范圍”。這項事關民生、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法律制度如何完善一直備受關注。 近日,中辦、國辦公布《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擴大法律援助范圍、明確重點援助對象、建立多項機制、拓展法律援助咨詢手段,切實保障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引起廣泛關注。 多項民生事項納入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規定]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逐步將涉及勞動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藥品、教育醫療等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幫助困難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基本生產生活方面的問題。 [解讀]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表示,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方面,《法律援助條例》中涉及的比較少。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中,也都沒有涉及法律援助問題。“《意見》不僅擴大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范圍,還提出要加強特定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重點做好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軍人軍屬等重點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深度和廣度的拓展都超出我的預期。”陳光中說。 關于具體哪些情況可以納入到法律援助范圍,陳光中表示,據了解,有些省份已就《意見》中提出的事項先行進行探索,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引發的侵權賠償,未成年人受教育權保護,食品藥品中假藥和劣質食品引起的侵權訴訟,婚姻家庭中離婚、虐待、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等,受援人可以就這些事項提出申請得到援助。 建立值班律師制度和法援參與刑事和解、死刑復核 [規定]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法律援助機構在法院、看守所派駐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建立法律援助參與刑事和解、死刑復核案件辦理工作機制,依法為更多的刑事訴訟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解讀]“建立值班律師制度是學者一直呼吁和提倡的。”陳光中表示,在法院、看守所里,值班律師可以直接解答當事人的咨詢,幫助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在偵查起訴階段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死刑復核是死刑案件的最后一道關口,關乎人的生命。”陳光中表示,過去死刑案件從偵查階段開始到二審都有法律援助,但是死刑復核一直是內部審核。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后,允許律師參加死刑復核,但沒說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此次將法律援助明確列入死刑復核,是非常重要的。同時,陳光中表示,現在刑事和解當中也非常需要法律援助,此次意見也納入進來了。 建立法律援助參與申訴案件代理 [規定]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參與申訴案件代理制度,開展試點,逐步將不服司法機關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決定,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范圍。 [解讀]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潘劍鋒教授表示,申訴和上訪已屬于社會問題,各方面特別關注。申訴有沒有道理,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在申訴人員中,相當一部分經濟比較困難,《意見》將這一群體的申訴列入法律援助范圍,對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具有積極意義。 “申訴有沒有道理、是否合法、請求是否正當、能否得到法律支持,這些當事人可能不清楚。”潘劍鋒表示,法律援助人員對當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請求給予支持,對提出不合理請求的當事人可以解釋、講道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息訴息訪,對當事人和相關管理機構是雙贏。 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全覆蓋 [規定]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安排專業人員免費為來訪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拓展基層服務網絡,推進法律援助工作點向城鄉社區延伸。加強“12348”法律服務熱線建設。創新咨詢服務方式,運用網絡平臺和新興傳播工具,提高法律援助咨詢服務的可及性。 [解讀]法律咨詢是法律援助機構為公民提供法律幫助的基本形式,一直是法律援助的重點。潘劍鋒表示,過去法律援助在偏遠的基層地區和一些農村貧困地方很難實現覆蓋。此次意見提出法律咨詢服務全覆蓋,依托多種手段,特別是依托互聯網、新媒體等,使法律援助面更寬,咨詢更便捷,效果更好,切實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市、縣級財政將法援經費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規定]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體制,明確經費使用范圍和保障標準,確保經費保障水平適應辦案工作需要。市、縣級財政要將法律援助經費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根據地方財力和辦案量合理安排經費。 [解讀]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表示,《意見》提出中央財政要引導地方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加大對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力度,省級財政要為法律援助提供經費支持,特別是市、縣級財政將法律援助經費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提高辦案補貼標準,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這對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