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中國金融改革的邏輯
夏斌:中國金融改革的邏輯
■ 金融改革應該為中國當前的經濟發展服務,當前中國經濟的根本特征是轉軌,這決定了漸進轉軌在臨近市場機制體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個在不斷解決舊體制矛盾同時,又不斷制造新體制矛盾的過程。既然是這樣一個矛盾的過程,要解決好金融改革問題,實際上不僅是解決金融改革本身的問題,而是要處理好金融改革與經濟發展,金融改革與經濟穩定包括社會穩定的關系。 ■ 關于金融改革,我堅持三個觀點:第一,中國的金融改革事業要成功,絕對不能簡單照搬西方的教科書;第二,中國金融的健康發展,必須是金融機構治理、金融市場完善和金融調控監管三者的協調發展。我們原來的教訓就是在不斷的改革中沒有研究好新舊制度的銜接,光鼓勵改革,自然最后就導致宏觀失控;第三,中國的金融改革需要與中國金融調控監管的能力相適應,特別在中國金融對外開放的問題上。 金融改革,現在是每會必談,已成為每個經濟論壇的議題。似乎不談,論壇就沒亮點,就不時髦。 確實,金融是核心。要讓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金融是資源配置中的核心要素。 但是,現在一談金融創新、改革,我總有一個感覺,當有人順便提到監管時總是底氣不足,似乎談監管就是不支持創新,不支持改革,就會產生很多分歧,產生“口水仗”。 例如,一談到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微信、微博上各種反對聲音很多。一談到資產證券化,似乎彼岸的美國就是最好的,我們應該應用,不引進就是不支持創新。又比如,一談直接融資工具,似乎發展越快越好,“直接比例”越高越好、各種衍生工具越多越好,工具數量本身成了改革的目標。一講金融開放,更是“口水仗”不斷,好像不馬上學習美國的資本市場全面開放,似乎中國當前的金融改革就不是理想的,就是不成功的,等等。 金融改革分歧產生的緣由 為什么在金融創新和改革中,會“口水仗”不斷、是非難辨呢?我認為,問題出在對金融的屬性、金融改革的邏輯和金融改革方法上的認識差異。 中國金融改革的邏輯應該是什么?講邏輯是講因果關系,是講內在的必然趨勢,而不是就眼前的某一事就事論事,或者就某個政府文件規定說了什么,不管是否走了彎路還在堅持應該干什么。講邏輯是講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的、內在的趨勢,其中不排除某一階段文件說了什么,金融發展出現了什么熱鬧的景象,可能都會是暫時的、過渡的現象,早晚會糾正過來。 講到必然趨勢與邏輯,在金融與經濟的關系上,抽象講,大家能形成基本共識,即金融是為經濟服務的,經濟是第一性的,金融是第二性的。但是在一些具體問題上,往往認識偏差就大了。 既然金融要為經濟服務,當前的金融改革應該為中國當前的經濟發展服務,我們就要知道當前的中國經濟的根本特征是什么?只有知道了經濟的特征是什么,你才能知道金融怎么為它服務。歸納當前中國經濟的根本特征,是轉軌。轉軌意味著什么?意味著:第一,有市場經濟的因素,也有計劃經濟的痕跡,中國經濟還沒有走到完全的市場經濟,仍然是個混合體。第二,混合體中市場經濟的因素在增長,計劃經濟的因素在減少,是在此消彼長。第三,此消彼長的過程中說明了,中國的轉軌不是休克療法,而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如果用一個標志衡量,只要中國各種資源配置還沒有和國際上各種資源配置處在同一價格機制上運行,可以說,在此之前的改革一直處于過程中。第四,因此轉軌經濟體意味著是兩種不同資源配置方式的結合,本身是一個矛盾的結合體,很糾結。對一國經濟運行來說,兩種機制結合下的調控比單一機制下的調控機制更加不利,更加痛苦。兩種機制混在一塊調控,糾結與矛盾較多,會帶來很多無效率的東西。 由于轉軌帶有“混合體”和“過程中的矛盾體”特征,這決定了漸進轉軌在臨近市場機制體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個在不斷解決舊體制矛盾同時,又不斷制造新體制矛盾的過程。既然是這樣一個矛盾的過程,要解決好金融改革問題,實際上不僅是解決金融改革本身的問題,而是要處理好金融改革與經濟發展,金融改革與經濟穩定包括社會穩定的關系。具體說,我仍然堅持我在26年前,也就是1988年一篇文章中的觀點:“金融改革必然會引起對原有的計劃運行體制的干擾,同時也會使新的市場機制‘失真’。即每一項金融工具產生之初,都可能攪亂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和金融秩序。”因此要“重視適當改造市場經濟的‘零部件’,并適時裝在我國的轉軌經濟機器上,或者在改造‘零部件’的同時,調整原來的機器結構”。否則,“缺乏任何一方條件的改善,機器都難以正常運轉。”容易引起宏觀經濟的失衡。因此,漸進改革成功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兩種體制、兩種機制間的協調和咬合。在當時的同一篇文章中我明確提出:“中國金融改革步履艱難,難就難在金融的外部環境”。“改革者的口號應該是:當前能干什么而不是應該干什么”。 我認為,35年來盡管我們的金融改革始終圍繞三個維度進行:第一是金融機構主體,包括內部治理、分業和混業等;第二是金融市場,包括各類、多層次市場體系;第三是和市場運行相適應的宏觀調控監管。盡管不同的時期在三個維度方面體現不同的改革內容,但是,不變的始終是在如何處理金融與經濟的關系,尋找不同的經濟環境對金融改革的內在要求。 關于金融改革的三個觀點 在今天的環境下,關于金融改革我仍然堅持我曾經講過的三個觀點。 第一,中國的金融改革事業要成功,絕對不能簡單照搬西方的教科書。引進成熟的市場經濟大機器中的每一個零部件,要講條件,要講環境。早了,水土不服,晚了,就滯后了。今天我們市場上的中期票據、銀行間可轉讓存單,其實在上世紀80年代末的中國都試驗過,但失敗了,在上世紀末停下來,銷聲匿跡了。現在怎么又搞起來呢?說明當時早了點,現在條件成熟了。現在講利率市場化,絕對是改革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為什么現在的媒體報紙每天又在說,其實貨幣是松的,利率卻是高的,此怪現象怎么解釋?對此西方教科書是沒法解釋的。為什么存款利率市場化不能馬上進一步加快進程?我認為,由于當前中國財政改革沒有到位,地方債務過重,加上制造業產能嚴重過剩,多年積累的房地產泡沫問題還沒解決,這些僵尸企業沒有“市場出清”。因此中央銀行再多的貨幣供應,被這些不講成本、有權勢、有能力搞到錢的僵尸企業和應破產的企業,以高利率回報的理財項目所吸引。其結果,盡管整個社會貨幣多,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卻搞不到錢。僵尸企業的高利率籌資,加上個別地方融資平臺借新錢還利息,有的甚至就是在搞龐氏騙局,把整個社會資金成本推高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貨幣再多利率也降不下來。“八個瓶子七個蓋子”,要把利率降下來,關鍵是必須破產一些企業,利率才能回歸正常,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才能得到資金。否則當前中國過快的利率市場化,只能給中小企業帶來資金的瓶頸和推高全社會的資金成本,進一步積累系統性風險。這說明,金融要改革,利率要市場化,金融外部的企業市場機制改革必須到位,中央和地方財政的關系必須理順,否則金融改革是很難深入的。金融是整個要素配置中的核心要素,但是非金融領域改革不配合、不到位,金融的核心作用是發揮不好的。 第二,中國金融的健康發展,必須是金融機構治理、金融市場完善和金融調控監管三者的協調發展。這就是我前面講的金融自身三個維度要協調發展。“企業(指金融機構)、市場、調控”六個字代表三個方面,突出單一方面的發展,只能使金融偏離經濟,自娛自樂,前途危險。 遠的說,35年來中國金融改革史上,信托公司的5次整頓,每次整頓都是重新登記,關掉一批。為什么整頓命運老是落在信托公司頭上?為什么經歷了5次整頓?我曾在2000年《財經》雜志上說,希望這是最后一次整頓。 過去的整頓,核心原因是在信托公司發展的時候,強調和放任搞“金融百貨公司”,什么都干,像今天講的混業經營。另外一方面,當時定信貸計劃,卻把信托公司的資產業務、貸款業務不含在內,即一邊按原計劃經濟思維只調控信貸,一邊開始強調改革。改革使信托公司資產放大了,自然全社會的信用放大了,造成投資過度,曾經還有過消費過度,最后宏觀失控,不得已只能整頓。一整頓,“板子”都打在信托公司“屁股”上。歷史上5次整頓的基本原因都是這個。所以講改革,推動新的機制,必須對舊的機制要調整。我們原來的教訓就是在不斷的改革中沒有研究好新舊制度的銜接,光鼓勵改革,就想“倒逼”,但對“倒逼”中的問題又不敏感,不事先研究,自然最后就導致宏觀失控。 講近的,關于當前的社會融資總量問題也是一樣。現在大家對社會融資總量概念習慣了,都在運用。剛開始人民銀行講此概念時,有人批評又在搞計劃經濟。這是什么來由呢?長期以來,我們是信貸規模控制,盡管現在在慢慢弱化,但仍然是有信貸規模控制。但是由于同時中國改革和金融市場在不斷深化,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支持經濟活動的信用量在不斷放大,導致在整個信用中,貸款份額在不停下降,目前已降到僅50%左右,因此中央銀行如果光控制貸款能控制整個社會信用嗎?已控制不住了,因為貸款規模的占比下降了,此口徑太窄了。因此要調控對整個經濟活動發生作用的信用量,自然目標應轉移到貨幣總量M2。但這是目標,達到此目標的手段是什么?教科書上講了,手段就是利率市場化,調控利率來調控M2。而目前我們利率又沒有完全市場化,怎么辦?貸款規模口徑又太窄,不能全指望它。最后沒有招,只能選擇社會融資總量進行調控和統計。這是必然的過渡。有人說這是偉大的創新,我不承認。中央銀行講調控,要講前瞻性、預見性、可控性,社會融資總量概念不是前瞻性的,是發了股票、債券以后才有統計,是滯后的。影響經濟活動的FDI在社會融資量概念中又沒包含,等等。所以此概念不應說是什么偉大創新,而是我們當前無奈的選擇,是國民經濟核算中資金流量表的一種統計思想。到了一定時候,我相信社會融資總量這個概念會慢慢消失,沒有意義了。當我們的改革進一步深入,走到較完善的市場經濟彼岸,就用不著調控這些東西了。 因此總結以上講的,遠的看信托,近的看社會融資總量指標,從歷史的經驗與教訓看,考慮每一項金融改革,正確的措施都必須兼顧改革、發展、穩定之間的關系。如果就某一項改革而談改革,肯定是說不清楚的。 第三,中國的金融改革需要與中國金融調控監管的能力相適應,特別在中國金融對外開放的問題上。從學理上和教科書上,我們可以去來回討論匯率和資本賬戶開放誰先誰后的問題。電視臺、媒體和專家也每天在寫文章,在討論。我認為,盡管當前討論熱鬧非凡,但必須看到,在今天中國現實中,已經不是討論“誰先誰后”問題的時候了,現實是,中國的實踐客觀上兩者都已經走得很快了。匯率一步一步在加快改,最近又擴大了波動區間;資本項下QFII、QDII、RQFII、RQDII都在做,現在又宣布了“滬港通”。這是現實。面對這樣的現實,怎么看?進一步怎么辦?再加上中國作為一個崛起中的大國,又必須而且也在探索本幣國際化方面做出了不少動作,這個重大的制度變化使得匯率和資本項下的改革問題又趨復雜化,這在西方教科書中是不存在討論的。這是討論當前中國金融開放不能視而不見,或讓歷史倒退來重新討論的。討論中國問題,討論金融改革,促進經濟發展是本,在理論層面和開放次序上必須服從實踐的需要,既不能拘泥于小國開放模式,大國與小國不一樣,人民幣還要國際化,又不能陷于簡單的抽象理論,現實遠比理論復雜,不同的轉軌經濟體又有不同時期的特點。因此在“過程中”,匯率改革沒到位,資本項下又不能不抓緊探索開放,國際上沒有經驗可借鑒,現實只能是三項改革同時試行,交叉推進,守住底線,邊走邊看,不斷總結經驗。 又比如,小川行長表態,利率市場化還有兩年。很多人的解讀,包括媒體、電視臺的解讀,著眼于利率改革本身的時間問題,我認為正確的解讀,除了利率改革的時間問題外,更需要關注的是利率改革與調控監管能力、金融穩定相適應的問題。為什么是兩年?這進一步意味著在兩年期限目標內,我們必須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因為利率如果進一步市場化,銀行競爭要加劇。銀行優勝劣汰后,老百姓的存款怎么辦?社會穩定怎么辦?必然的邏輯就是要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兩年內想盡辦法把這個制度推出來,這樣才能在利率完全實現市場化后,真正實現有效的市場化的調控監管。 從另一方面說,1978年以來,國務院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試點,比如2006年的天津濱海“先行先試”,這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又比如溫州改革,深圳的前海改革,義烏的小商品國際貿易區的金融改革。這些試點國務院都下過文件。以及最近上海自貿區的改革,以及最近公布的“滬港通”交易改革。溫州改革、義烏改革、天津“先行先試”等,為什么改革進程這么慢?或者說為什么它的成效難以顯著?我認為核心原因是進入本世紀以后的中國,已經完全不同于35年前深圳改革的環境,即不同于上世紀80年代的深圳和上世紀90年代的上海。 我只是想說,進入新世紀以后,現在的改革環境已經不是上世紀80年代的深圳,上世紀90年代的上海。全國的資金市場已經是一個統一的市場,資金可以在全國統一市場中來往游動,尋找賺錢機會。因此,此時每項金融制度的重大變化都會引起全國范圍內資金活動方式的變化,每項金融制度的重大變化必然要考慮調控監管能力能否相適應的問題。能力具備,就可以進行全國性的制度改革,否則則不行。在這樣的基本思維下,單項突進、搞試點的改革思維,已經有點不合時宜了。 特別是在當前國內經濟結構問題、經濟增速下降后的風險問題、利率市場化問題、國企改革問題等等還沒有解決之前,決定了中國資本項目下的開放不可能是完全徹底的開放,這是大方向,這是大局,這也決定了我們不管搞深圳前海的改革,還是上海浦東自貿區的改革,還是以后準備搞的滬港通改革,只要全國沒宣布資本項下實現基本開放,以上這些改革試點在資本市場開放的步伐上,都只能是逐步的、有限的、可監測的、可控制的,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這是我的基本判斷。如果是一步到位,則用不著搞試點,就可以在北京宣布中國資本市場實現全面開放就行了。由于現在條件沒有完全成熟,所以任何地方搞的試點都是放開一點點規模,都是掌握在可預計的、可控制的范圍和額度內,包括上海自貿區,要“一線完全放開,二線有限管住”,沒有其他路可走,只能搞特殊通道制度,這是很簡單的邏輯。因此,反過來可以說,在中國某一天宣布實現資本市場全面開放到來之后,現在很多地方搞的試點意義就不大了,自然銷聲匿跡了,自然會歸并到以上海陸家嘴為核心的向世界開放的國際金融中心去,這是必然的結果,其他地區試點都會成為過去式。 因此,針對現在有些地方政府都在搶搞的金融中心,我認為當全國的資本項下基本開放后,全國的資金交易中心、定價中心在上海真正形成后,其規模效應和外部效應決定了,在一個國家的其他地區,同樣規模的金融中心已不可能再形成,已形成的也會慢慢萎縮。所以,現在地方政府要發展金融,在規劃金融中心這些問題上,要理智,不要勞民生財,更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滯后了 我首先認為,互聯網是件大好事,我在去年年底的一次論壇上講過,互聯網改變了世界,改變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敢叫“互聯網精神萬歲”。其次,對金融領域而言,互聯網金融加快了資金周轉,加大了杠桿,而且倒逼了現在的金融改革,也是件好事。第三,互聯網金融畢竟是互聯網的金融,是互聯網這一詞在修飾、定義金融。而當前轉軌經濟中的金融,有轉軌金融的特點。因此,不管以什么樣的技術手段搞金融,都必須體現這個特點,否則就失控了,這又是一般的最基本的道理。第四,在當前中國的轉軌金融環境下,將互聯網引入第三方支付,一開始我就預言,只要是搞真正的支付,是第三方機構,不是從事金融存貸中介業務。因此,只要是人民銀行實行應有的監管之后,規模效應決定了,100多家支付公司絕大多數要關門,只會留下幾家大的。而有些人想通過支付機構搞融通資金業務的,這條路肯定走不通。在當前環境下引進P2P,P2P中負債方是什么性質?資產方是什么性質?若是存貸款,與銀行有什么區別?若沒區別,要不要收編為“類金融機構”?若不收編,怎么限制它非法集資?這些都需明確。當一切明確了,互聯網金融肯定不是什么可突然顛覆金融的“怪物”。第五,當前之所以對互聯網金融眾說紛紜,我認為問題出在監管部門對此的觀察期太長了,監管滯后了,包括出現了P2P中一批跑路、破產的問題。 總之,對于互聯網金融,方向肯定正確,互聯網精神萬歲,但是在今天,我們要結合轉軌金融的特點,研究出適時的監管規定,這是必須的,也是必然的。 (作者系國務院參事、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前委員) |